发表时间:2023-02-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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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珠海市光伏电力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珠海市光伏电力的发展基础、需求预测、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开发原则、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保障措施等各方面全面详细地进行了阐述,一起来看看~
“十四五”时期,珠海市将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特色新能源产业高地,增强现代产业发展新动能。在能源安全的形势和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的要求下,光伏发电项目在大规模新增装机、替代化石能源的同时,需不断提升电能质量、提高调峰能力,保障电力供应体系稳定运行。
主要目标
围绕“产业第一”总体布局,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建设,促进相关产业配套发展。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约370万千瓦,其中,统筹开发集中式光伏装机约348万千瓦,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开发分布式光伏装机约22万千瓦。同时加快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省内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基地和智能运维制造基地。
主要任务
高质量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开发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站。
●大力开发分布式光伏
鼓励商住光伏发展,增加光伏发电应用规模。鼓励居民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发电。
重点推进各类产业园区、重点能耗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同时加快推动斗门区整区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建设。

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机翼型”光伏发电项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连片开发居民屋顶光伏,试点建设光伏小镇、光伏新村等。
●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
统筹规划资源开发,鼓励我市国有企业参与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支持“国企对国企”股份合作模式,与各大央企或省属重点国企合作开发,支持技术创新领先的民营企业参与我市光伏开发建设,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发展。

华发5.0产业新空间屋顶光伏发电实景图
支持建设与农业、林业、渔业等相结合的普通光伏电站,因地制宜推进海上光伏、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建设。
●打造光伏多场景应用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积极推动光伏与道路交通、5G基站、大数据中心、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整合,探索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整合应用,考虑利用河渠等设施场所安装光伏项目。
培育光伏开发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优先利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能力,推动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稳妥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鼓励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鼓励钢铁、化工、建材等既有高耗能企业,利用自有厂区、厂房屋顶、堆储区开发建设光伏项目,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满足企业自身用电需求。
充分挖掘和释放我市用电企业调节潜力,积极通过政策引导和运行调控,最大化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降低电网调峰成本,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重点引导和推进能耗大户等高耗能企业源网荷储项目建设,降低企业碳排放促进企业低碳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风光火储协同发展
合理布局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光伏发电同步配套储能建设,依托存量火电、风电项目,统筹利用送入电网消纳的通道资源。

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
优化电力生产调度,充分利用好风、光、火、储特性实现协同和互补,做好本地电力生产、消纳和外送平衡,实施多能协同运行和高效利用,统筹推进风光火储协同发展,降低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成本。
●创新推行多领域“光伏+”布局
创新各类符合我市实际的“光伏+生态治理”“光伏+储能”“光伏+充电”“光储充一体化”“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制氢”等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全面拓展光伏发展空间,推进光伏多元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能。
积极推进光伏开发与城乡建设、公用和工商民用建筑、乡村振兴、旅游开发的紧密结合,带动提升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做碳资产评估、碳资产交易等方面研究及应用。
●大力促进光伏、储能产业集聚
聚焦太阳能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引入逆变器、胶膜和背板生产等中游制造企业,扩大下游光伏发电、光伏农业等下游应用场景,统筹太阳能开发资源,加快就地消纳本地太阳能制造业产能,坚持集中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加快实现太阳能产业内外双循环发展。
加快配套电网建设
紧密结合我市光伏等新能源发展要求,以高质量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为核心,加快构建“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构筑开放、多元、互动、高效的能源供给和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的接入系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接入能力和消纳能力,充分发挥电网企业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台和枢纽作用。
●建设坚强可靠输电网
加快推进珠海市目标网架建设,建成安全可靠、运行灵活、经济合理,并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的输电网络。
整体电网结构简明、层次清晰,实现分层分区供电、潮流合理,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形成坚强支撑。
●建设智能灵活的配电网
以“适度超前、坚强可靠、智能引领”为目标,加快珠海高压配电网建设,持续优化电网结构,重点推进珠海核心骨干网架建设,着力提升电网的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抗灾容灾能力,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和电力可靠供应。

建设“网络分层、负荷分区、管理自治、故障自愈”的高可靠中低压配电网。
加快探索数字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网的安全性、交互性、灵活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
开发原则
分布式光伏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满足上述要求,即装机容量应小于6兆瓦。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并与周边建筑(景观)相协调,综合考虑环境气象条件、建筑条件、运输与施工条件等因素,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环保美观、施工方便、便于系统运行维护和检查等要求,按照“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优先在用电负荷高、电网承载能力强的区域布局新建项目。目前,珠海电网整体消纳分布式光伏空间较大,但需避免屋顶分布式光伏过于集中且无序开发影响局部电网运行安全以及周边用户供电可靠性。
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安装屋顶光伏。
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结合农牧业生产,在畜(禽)舍的光伏开发利用。
鼓励各地镇街、园区充分利用空地修建光伏停车场。
鼓励商业建筑屋面做好“光伏+立体绿化”等绿色第五立面空间开发。
鼓励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高速公路互通枢纽、服务区、收费站、隧道等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应用建设。
集中式光伏
(建设规模6兆瓦以上),并纳入重点项目管理,斗门区整区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整体打包为一个重点光伏项目。
加快协调解决“渔光互补”产权证明、滩涂光伏建设等重点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成投运。
根据各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形成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计划,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不得开发建设。
按集中式光伏项目资源禀赋、必要性、成熟度及紧迫程度等因素,结合其周边电网现状及电网规划情况,合理确定光伏发电项目有效开发规模及建设时序,同时电网公司要统筹好电网的接入资源,研究接入系统方案,适当调整电网规划的目标网架和变电站布点及建设时序,提升电网的接入和消纳能力。最终实现光伏规划和电网规划建设的时空协同和光伏发电项目的规范有序建设。
储能配置要求
加快储能规模化发展,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新能源发电机组自身不具备调节能力,随着光伏、风电发电比例不断增大,其出力的间歇性可能引发电网频率稳定风险,给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峻挑战。

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中网源协调要求,电源均应具备一次调频、快速调压、调峰能力。储能具有快速响应、双向调节、小型分散、建设周期短等特点,广泛适用于各种场景,可以促进新能源消纳,源储协同优化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增加新能源机组的惯量响应和频率调节能力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结合珠海地区光伏资源禀赋特性,积极推进“光储一体化”建设。珠海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应按照“不低于项目装机量的10%、充放电时长2小时”进行储能装置配置(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新要求为准),储能电池等设备应满足行业相关标准,且与光伏电站同步建成。
规划集中式电站储能配置建议详见下表:

并网消纳
●并网模式
对于分布式光伏,采用“就地消纳、余量上网”或“全额上网”方式并网;对于集中式光伏,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并网,电网企业要保障并网光伏发电量的消纳,确保完成各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
●指标考核
珠海市发改部门负责光伏发电量在“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时”予以纳入,电网企业负责所有电量计量表的配置和管控工作,协助发改部门做好全市所有分布式、集中式光伏发电量和上网电量数据的纳统工作,使我市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都能准确用于上述考核,确保光伏电量都体现在我市可再生能源电量相关考核指标中。同时电网企业为光伏发电企业后续开展绿证业务对应的所发电量提供统计依据。
●并网电压
电源并网电压等级选择应根据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情况下可按下表5-3的规定确定。
有不同接入电压等级可供选择的时候,宜根据送电方向选取适合接入的电压等级,原则上应在本电压等级内消纳。
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并考虑发展规划等原因,采用低一级的电压等级接入优于高一级的电压等级接入时,采用低一级的电压等级接入。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分析
“十四五”期间,我市光伏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将快速提升。本规划安排实施项目运营期内每年可产生约40亿千瓦时的绿色电力,相当于减少发电用标煤约12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20万吨。

环境保护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对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在规划选址、并网线路等方面确保区域生态功能避让环境敏感性因素。
二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加强项目布局、建设、运营、退役全环节、全生命周期环境保护。
三是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
四是通过规划实施,“十四五”期间在推动光伏发电加快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与生态环境的友好共赢,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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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践行新发展理念,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光伏发电产业链条,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引擎,努力建设枢纽型核心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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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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